本網訊 10月26日,學校召開獎助學金評定工作會,標志著我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全面啟動。副校長王清明要求評定過程一定要公平公正,嚴禁暗箱操作,發現問題將追究領導責任。學生工作處、各學院、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參加了會議。
記者了解到,原則上國家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、省政府獎學金、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數民族大學生省政府勵志獎學金、省政府勵志獎學金互不兼得,但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。國家獎學金、省政府獎學金、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年8000元、6000、5000不等,一次性發放;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每年3000元,分學期兩次發放。
學校要求各學院、書院高度重視,宣傳到位,充分發揮獎助學金的資助育人功能;評定工作中要嚴格標準,堅持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。
(編輯:新聞中心 文:王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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